几天前在早晨大概5.45am等车的时候听到一首很久没听到的歌,原本快睡着的脑袋立刻被惊醒了。记得以前超喜欢这首《故事》,但纯粹就是喜欢这首歌的旋律和里边超帅的韩志杰和王海伦。天啊,当时我才几岁,喜欢那群还没当兵,那么瘦没有muscle的男生,哈哈,想不到我也有今天。每当听到旧歌,我总会回想当时自己在过怎样的日子,当时在干什么,但除了读书看电视,我也好像没什么故事可以回忆,除了骗老妈到塞门家做project,其实是去他家听歌玩电动,还有他的载歌载舞。那时候才十二三岁的我们能分享的都是功课和电视节目,还记得当时我对他说这首歌很不适合我,因为我没留过长发。更想不到的是,我的长发是在我十几年后失恋后才决定留的,结婚前而剪的,完全和普罗大众的想法背道而驰。“岁月说签名和留影都会被遗忘,谁不学不流泪谁是傻瓜...”。近几年才明白,拍下来写下来的东西真的都不是永恒的,而是拥有过那段日子的片断和离开后的不舍,会跟着你一辈子。伤感的可能不是那个接触过的人,而是伤口愈合前的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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